囚徒

别用一枝玫瑰纪念我,用铃兰,用苦艾。

【GGAD】戴珍珠耳环的男孩

麻瓜大学paro,试图以普通社会为背景,去诠释两人生活和思想的代沟。


他们将会读到我的激情的传说
了解藏在我心中的苦涩的秘密
将会像我们亲吻一样接吻
可永远不会像我们要分离一样分离
因为我们的生活的殷红的鲜花
已被那真理的尺蠖虫噬蚀幡然
任何温存的手都不能拾起
青年刚刚绽放的玫瑰那凋谢的花瓣
可是我不后悔我曾爱了你——
哎,一个少年还有什么能够去做——
光阴那食不果腹的利齿吞噬了一切
蹑手蹑脚的岁月紧随其后




那副油画,那个少女,那枚珍珠耳环,阿不思·邓布利多长久地凝望着,好像时间被他静默的仰慕停滞了,又好像现在还不是薄暮,仍是正午。他眨眨眼睛,目光穿透那画框和厚重的色彩,女孩儿头巾的阴影和数百年的岁月,仿佛和阳光下飘落的尘埃一起,注视着那间位于整栋房子二楼的画室,注视着那个双眼苦闷的男人,那个身体紧绷如弦的少女。

她和他相对坐着,她望着镜子里的自己,也用余光瞟着他,他也正看着他,脸颊瘦长,神情安稳,眼睛如同灰色的海洋。坐在这里,坐在他模特专属的雕刻着狮子头的木椅上,她能感受到几分钟前她还进行着的生活同她彻底告别了:那些洗洗涮涮,直不起腰,泡涨了手,低迷了心的生活被隔绝在了这个房间之外,它将她推向另一种生活:不明确的光线,暗箱和画布,焦黑的象牙粉,暗沉的茜草根,矿石生硬而奇妙的气味。少女打开了那瓶用来麻痹皮肤的丁香油,倒在细白布上,一遍遍擦拭耳朵,它散发出着甜腻而奇特的气味,像是放在太阳下烘烤的蜂蜜蛋糕。

她从针线匣子中取出一枚最细的针,把它在一旁的烛火上反复炙烤,直到烧红的针尖转为暗淡的橘色,然后变成黑色。然后倾身向镜子,望着自己的脸孔好一阵子,在烛光的映照她的眼里盈满了泪水,闪烁着恐惧。望着一旁那副榛仁大小,水滴大小的银灰色珍珠耳环,她恐惧得无以复加。不仅是它即将用锐利的银针戳进她的肉里,而是它不属于她,她只能在女主人不在时偷偷摸摸戴上它,为男主人摆姿势,供他绘画。

“请,请您——”少女抬起闪烁着泪眼的脸庞,将那根针递给男人,他少见得讶异了一下,走到她的身旁坐下,接过了那最令人欢喜的刑具。她是有私心的,阿不思心想,她下不去手,不敢将利器扎进自己的肉里,在她隐秘的想法中,他这一生为妻子,她的女主人戴过无数次这副珍珠耳环,却从来没有为一个女子穿过耳洞,她要成为那唯一的一个,在他将尖针穿透她的皮肉的时候,她要像这枚针一样,扎进他的心里。

他捏住少女的耳垂,那只调制颜料,触摸画布,摆弄画笔的手触碰到她的耳垂,她扬起脸,憋回去眼泪,此刻她是他的艺术品,是他的珍品,是他这一生最难忘记的模特。她感觉到针尖逼近了,闻到了它的味道,闻到了他的味道。他的呼吸节奏悠长地在她鼻端萦绕,她开始发抖,他令她发抖。

痛极了,她紧闭住双眸,眼泪和鲜血同时温热而冰凉地滚落。他拿起蘸着丁香油的白布按住少女的耳朵,她似乎能感受到那布料是如何吸收吞噬她的鲜血——他把它放下,血和淡色的油混在一起,这颜色可真美妙,就像黎明,或者薄暮时的天。接着他拿起一只珍珠耳环,它有着光润的银白色光芒,他把它推进少女的皮肉,那没有愈合的伤口不能承受这样的银针,在抗拒它的侵入。时间在消磨他的耐力,他开始用力,拇指在她耳后揉弄,皮肤上的咸让伤口开始刺痛,她不能抑制自己发出低低的呼声伴随着眼眶里闪烁的眼泪。那最后一层薄薄的皮肉仿佛是最坚韧的桎梏,进行着最后顽抗的不妥协。

他弄进去了,满意地低呼一声,少女感到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异样的感觉:一根针穿透了她,一枚珠宝挂在她的耳垂上,晃荡在她的脸颊侧面,她戴着不属于自己的珠宝,睫毛上挂着泪,和男人四目相望。他没有拿开抚摸在她耳垂的手,而是拂过她的颈子,滑过下巴,沿着侧脸抚摸摸上她的脸颊,然后用拇指抹去从她眼睛里溢出的泪水。他的拇指滑过少女的下唇,那么冰凉,还有丁香油的气息。她的舌尖抵在牙齿上,最终还是缓慢地触碰到他的手指,轻轻一舔,尝到咸咸的味道。

他从来没有的那么近距离地靠近她,足够看得清他的瞳孔,他皮肤的皱纹,他嘴唇干裂的皮,有那么一瞬间她似乎觉得他要吻她,但是他没有。世界上唯一诞生于活物的珠宝被从贝类的软肉中取出,被他挂在另一种软肉之上,她不再仅仅是他的女仆,他的模特,而是被他穿透,被他刺痛的那个人。他没有吻她,他不会吻她,他不敢吻她,这才是他,是她当耳针穿透肉体,在心里默念的那个名字,是阿不思在画像上看到的那个签名——

维米尔。





在现代社会,尤其是大学校园中,判断一个人是直是弯可以从他多方面的喜好判断出来,比如说洁癖或者别的什么看起来龟毛难搞的习惯,比如说和普通直男相比更加敏感的情绪和更丰富的着装习惯,但是埃菲亚斯·多吉斩钉截铁判断好友阿不思·邓布利多是弯的的依据仅仅是他喜欢《戴珍珠耳环的少女》这幅画——况且他不仅仅是喜欢,简直是迷恋,更别说他最喜欢的作家是奥斯卡·王尔德——他喜欢他的原因绝不只是他是他的校友。

这很奇怪,攻读英语语言与文学方面专业的阿不思既不是很了解十七世纪荷兰那脱离神话宗教,转向现实主义的风俗画,也没有对维米尔其它的作品如痴如醉,但是唯独这幅画,按照他自己的话说,简直有不知所起的夺魂魔力。

他没有接受多吉调侃的判断,但是也没有否认。这更奇怪了,他的二十年中没有喜欢过男孩儿,也没有女孩儿,倒不是不是没有人向他示爱,女孩儿或者男孩儿都有,大学入学第一天他就被一个犹太籍样貌的黑发男孩搭讪,隐晦地询问他的伴侣取向,他只是面对对方惊艳的神情抱歉地笑笑,然后捡起被他碰掉的宽檐帽子戴上,遮住那一头太过灿烂,在阳光下呈现金属光泽的一头红发。也不是他们都不值得爱,而是其它的更多东西剥夺了他要分给伴侣的那一部分感情。他酷爱阅读,渴望知识,像一块海绵那样吸收新鲜事物和未知领域,不仅仅是文学,让他更投入理解文学的还有心理学和哲学,生物学和社会学。也正因此他被同院的学生们成为“年轻的学究”,他还蛮喜欢这个称呼。

阿不思·邓布利多是个绝对优秀的少年,谦逊正派,聪明但不刻薄,善良但不愚昧,最难得的是即使以他的阅读面来说不可避免地涉及到人性的罪恶和社会的不公正,他也能以及其纯挚的赤子之心去面对生活中的一切,就和那位他最喜欢的作家一样,拥有不可摧毁的难能可贵的天真。他也想自己能像他一样创作出那些带有香槟酒味儿的喜剧,不带悲腔的悲剧——在他为自己界定的道德尺度之内。

他从来没有爱过,像达西或者希克厉,佛罗伦蒂诺或者拉尔夫,甚至王尔德或者兰波,那样爱过,深情的、粗暴的、忠贞的、隐秘的、羞怯的、柏拉图式的、放荡的、转瞬即逝的、生死相依的爱情对他来说只存在于文学作品中和电影里,歌曲里,离他远远的。

打破这一切是在大学第二年,名为盖勒特的闪电划过阿不思安稳沉静的晴空。闪电只是一瞬间,预示着暴雨,和万物被暴雨摧残。



那天傍晚夕阳因为雨后的缘故燃烧得特别灿烂,在莫德林学院上空铺展开一块颜色错综复杂的画布,阿不思抱着几本厚书走过雨后还湿润的草坪,黑风衣在身后像长袍那样飘荡。他想拿出手机拍下古老建筑上空绚丽云霞对比强烈的照片,仰起头,身后却有声音说道:“别动。”

但是他必须回头,当然不是担心被抢劫,而是那个声音他从来没有听过,带一点外国口音,难以言说的好听,很奇怪,明明是夏天,他却闻到了冬天的气息,雪覆盖着泥土的味道。

他回头,撞进了一潭很蓝很蓝的深水,四周的一切景象仿佛都变成了无意义的混沌,一切声音仿佛都变成了无意义的嗡鸣,他只能看见那个他在学院里从没见过的金发男孩儿咬着一支画笔的笔杆在朝他笑,只能听见他发出一声惊艳的叹息:“你回头,这个世界都死了。”

是的,这个世界都死了。那个男孩神情懒散地靠坐在湖边的一棵树下,身前立着松木的画架,身旁搁着颜料版和一桶乱七八糟的画笔,他嘴里漫不经心地咬着的那根颜料是橙红色的,身上那件松垮垮的,仿佛小说里才存在的宫廷画匠一般的宽袖窄口衬衣上满是颜料沾染的落日色彩。他正带着一种无比喜悦的表情望着阿不思,金色的头发向后梳去,前额两侧松松落下几绺垂在脸颊上,遮挡了一点眼睛,更让他那双深蓝色眼睛闪烁着奇异的光芒。他的眼睛是雨后深蓝无云的晴,头发却是雨前雷电的金色明亮,阿不思看着他,这个世界都死了。

“盖勒特·格林德沃。”那个男孩从草地上站起来,他比阿不思高小半截,热情地伸出的手臂上绒毛都是金色,“我迫不及待要把我自己介绍给你,以此来换取你的名字。”他说,再次感叹一句,“老天啊,你知不知道自己有多美丽?”

“阿不思·邓布利多。”阿不思说,他的眼睛几乎不能离开他的一切:太多单薄的淡色嘴唇,耳朵软骨上挂着的三角形耳环,脖颈上某种动物牙齿的项链,他伸出的手上也有已经干了的颜料,是钴蓝和肉桂粉,“你为什么让我别动?你知道,如果你还有支手枪再掏出来抵住我,那我现在就要远离你试图麻痹我的恭维,转身去逃命了。”他开玩笑。

“在我看见你转过来的脸庞之前,你的背影是我在这所校园见过最美丽的东西,现在只能排第二了,”盖勒特几乎是痴迷地靠近他,这让阿不思从没有过的难受——他身体的某处一瞬间就被点燃了一把野火,把他无风的荒草烧得旺盛,喉咙干渴,心尖颤抖,在生物学上,在心理学上,这种状态都叫做欲望,而那始作俑者此事和多吉对他的情感属性做出了一样的判断,一句话就叫他不仅烧红了内脏也烧红了脸:“美丽的阿不思,实际上我有别的东西想抵住你,现在就想,我敢保证那会是你最美妙的中枪。”

那的确是。

汗湿的红色长发几乎要渗出艳丽的色彩湿淋淋落在他脸上,落在盖勒特狂徒般永不满足的眼前。阿不思俯视着他,一只手攥着白色的床单,一只手掐着那狂徒的肩膀,留下淤白的手印,脚趾则伸展成最紧绷的姿态,蜷着的腿两边夹住盖勒特的窄而结实的臀,骨。木制的床架像画架,凌乱褶皱的床单仿佛是不堪的画布,画布上的两具躯体变化着姿态和线条,一点一点挤入彼此的生命和身体中冲撞,填满肩膀与肩膀,胸膛与胸膛,肌肉与肌肉,大腿与大腿间每一处隐秘的缝隙,似乎自己就是为对方而被创造出来的天生的容器。淋漓尽致的快乐,那欢愉在于沉默,像月亮阴晴圆缺从不诉说,像石化的金色蜂蜜成了琥珀,像变成石头的骨骼,像变成蚕蛹的飞蛾。

脏话与情话被从少年的身体里挤压出来,断断续续,碾成只言片语。手指间穿插的是对方的头发,盖勒特近似虔诚地吻他,跪在他身旁像圣徒亲吻信仰的壁画。阿不思突然能够理解那种情感了,安娜的情感,艾玛的情感,康妮的情感——倒不是他以女性的思维去思考欲望,而是他在读了那些著作无数遍后的现在,他真正理解她们了,她们的行为被他肯定,她们的追求是正面的意义,而他自己干渴太久之后的那迫不及待的餍足和自矜得体的举止化成让盖勒特都不可思议的迷乱狂放。到后来他混混沌沌地闭着眼睛,空气中除了盖勒特画室里干燥的颜料味,就是桌子上那一瓶向日葵腐枯萎后奇特的植物气息,这和他们床单上的味道如出一辙。从下午到日落,那是他们相识以来的第二个黄昏。他遇见刺目的闪电,他遇见壮阔的夕阳。




相遇的第一天傍晚他们惊艳了彼此眼中的世界,第二天下午在石膏像、画具颜料和腐败的向日葵中占有彼此,第三天早晨开始恋人间的约会。

“这即使对我来说都有些太快了,阿不思,你真的完全没谈过恋爱?”盖勒特用炭笔丈量着阿不思眼睛和鼻子的距离,在画板中落下灰色的线条。

“爱难道不是本能?,”阿不思反问,他穿着盖勒特的那件松松垮垮的宽袖窄口衬衣,还没有洗,衣服上仍是乱糟糟的落日色彩,“我已经阅读过了世界上所有爱情的种类,闭上你的嘴巴,画你的画。”

盖勒特·格林德沃还并不是一个画家,他也不属于阿不思念的那所百年名校,但他确实是油画绘画专业的学生,从北欧来到英国学习艺术,那天特地去等待雨后的夕阳。他所在的艺术院校多的是特立独行又时髦英俊的男学生,但是他不得不承认阿不思比他见过所有不遗余力标榜自己独特的人都更独特。青草地和宁静湖泊边上的他的背影就像古典绘画中那些沉静智慧的大天使,披着朴素的黑衣,肩头散落和夕阳同色的齐肩红发。而当他回过头来,盖勒特从他淡色的蓝眼中可以看到他灵魂深处是多么狂野的甜蜜,却掩饰于一片荒芜。他喜欢漂亮的女孩儿,也钟情美丽的男孩儿,谈过一场又一场以激烈炽热为开场,无聊厌弃为收尾的恋爱,从来没有谁让他这样狂热痴迷过,以至于第一次见面就用强烈的暗示吸引到了对方。

“当然,”他甜蜜地回应,按照预想中的那样,仰起头,用不容置疑的命令语气说道:“阿不思,脱掉你身上的衣服,一件都不许留。”

“这和我们说好的不一样。”阿不思斜着眼睛看他,“我答应做你的模特让你绘画,那时候你可没让我脱衣服。”

盖勒特扬起眉毛,“本来这一切都和我跟自己说好的不一样,那天我本来要用那副莫德林的落日应付我的作业,但是被你这闯入我画面和心里的甜蜜的人儿毁掉了,我要重画一副作业,而你要用你最好的赔偿我。”他叉着腰,蛮不讲理。

“混蛋,我已经答应你了,但是你现在又提出这样过分的要求,一副作业而已,我用不着脱衣服!”阿不思不甘示弱,“况且我最好的是我的头脑,你这个该死的混蛋只盯着我的身体。”

“好阿不思,”盖勒特单腿跪在床边,脑袋搁在他的膝盖上,嘴唇一下下往他只有衬衣布料遮蔽的双腿中间呼气,“那用你智慧渊博的头脑答应我的请求,实际上出于我个人的私心,我就是想这样为你画像。不去管该死的作业了,好不好?这幅画只有我们俩能看到。”他眨眨眼睛,“作为代价,我也会答应你提出的任何一个要求,什么都行。”

阿不思妥协了,那张强势又英俊的脸庞再跟他毫无包袱地撒娇,他抵挡不了。

“况且我不会要求你什么都不穿,脱掉这些,我会为你重新选择着装。”盖勒特补充。




那是一块黝黑的皮草,不知道来自动物的皮毛还是人造,黑亮闪耀。它被披在阿不思的右肩上,而他保持着侧躺的姿势,任由那皮毛覆盖住他半个胸膛,下端被夹在大腿中间,遮挡住所有阿不思认为该被遮挡住的部位。白色的床单,残破的黄色向日葵,高挑瘦长的少年身体,黑色的皮毛,火焰般的红发,还差一点点,还差一点点,盖勒特焦虑地走来走去,不像望着情人,而是像看待一件艺术品一样炽热地审视着阿不思。

“耳环。”他斩钉截铁地说,“阿不思,你只差一枚耳环。闪亮的,银灰色的。”

“珍珠耳环。”阿不思感觉那位少女从灵魂深处用那枚珍珠耳环刺痛了他的内脏,他打了一个寒颤。

“对,珍珠耳环,必须是珍珠耳环,阿不思,你真是一个天才。”盖勒特兴奋地撕扯着自己的头发,“但是你没有耳洞,我这就去搞一副耳夹来。”

“不要耳夹,要耳环,真正的耳环。”阿不思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那样说,但是就说出来了,“你要得到完美的作品,不能用任何虚假。去买一副珍珠耳环来,我要你为我穿透耳洞。”

“我从没干过这个......”盖勒特呆住了,喃喃自语,“你再次让我惊喜,宝贝,你真火辣。”

他很快就带来一只珍珠耳环,榛仁大小的水滴形,闪烁着柔和的银灰色光晕,还有一瓶阿不思吩咐的丁香油——从牙医那儿买来,一根不粗不细的缝衣针。

“你确定?”他犹豫了一下,“我不想让你的耳朵发炎。”

“我确定,”阿不思把头发别在耳后,“开始吧。”他伏在他的腿长,洁白的右耳垂面对着他。他闭上眼睛,心尖在颤抖,手指抓住柔软的鹅毛枕头,做好了一切准备。

丁香油的盖子被打开了,散发出和阿不思想象中一模一样的蜂蜜蛋糕的气息。盖勒特把它滴了几滴在一块干净的亚麻布上,仔细擦拭阿不思的耳垂。几秒钟后,冰凉液体的感觉就麻痹了阿不思的耳朵,他很快就感觉不到耳朵的存在了——准确地说耳朵就像在寒风中被冻过那样,迟钝麻痹。

尖针被盖勒特的火机烧的黑色发红,那根针已经被用酒精洗了好几遍,他将是它穿透的第一物,阿不思模模糊糊想到读过的书中关于日本武士刀锻造好后试刀的内容,将自己想象成开刃的血肉。

“准备好了吗?”盖勒特舔舔嘴唇,躺在他腿上的这珍宝让他惊艳,让他惊喜,让他兴奋,血和肉总能刺激他,,无限接近于情,慾。

“准备好了。”这关头阿不思反而张开眼来,静默地望着床角那副被他们的身体揉皱得不成样子的夕阳,盖勒特只来得及画一笔他的头发,那一撇红色格外刺目。

“嘘 。”盖勒特对着他的耳朵吹气,那根被火烧透的针尖稳准狠地穿透阿不思的耳垂,他只是颤抖了一下,念出了那瞬间同样穿透他心脏的名字——

“盖勒特。”

他俯下身来吻他,温柔又激烈,咬他的嘴唇,吮他的舌头,从下巴吻到锁骨,又要更往下。

“得啦,我还痛着呢,快把耳环拿过来。”阿不思挣扎着坐起来,那根银针在他耳朵上闪闪发亮。他要的就是这样,唯有他认定的爱人才能用这样隐秘的方式伤害他,刺穿他的皮肉,爱的伤痛必须是他最喜欢的那位作家推行的唯美。

耳环的银针也被烧过,现在盖勒特小心翼翼捏住那枚针,旋转着,移动着,前后推送着,他凑近阿不思,故意发出喘息,“我在干伱的耳朵。”

那枚针被从阿不思的耳垂迅速取下,取而代之的是耳环的银针,顺着新鲜的皮肉纹理再次洞穿,这次阿不思发出一声低不可闻的哼叫,他感觉到盖勒特的大腿肌肉猛地紧绷了,然后他的手心轻轻贴近在了他的脸上,“哦,我的阿不思,你是上帝送给我的珍宝,你知不知道自己是多么圣洁的美丽?”

阿不思透过床头那面脏兮兮的镜子,他看到自己的右耳垂上悬着那枚银灰色光泽的水滴形耳环,他看到了那个少女的脸,和他自己的脸重叠在一起,她有眼泪,他没有,有的只是被自己确认的完美。



他重新侧躺在床上,床单被揉得更皱,和黑色的皮毛一起成为他身体的阴影。红发有一部分铺展在床单上,有一部分搭在肩头,那一枚珍珠耳环在他的右耳上闪闪发亮,落在肩头乌黑的皮毛上。它那么重,那么烫和痛,阿不思却那样满足,他世界的空虚仿佛都被它的光芒照亮了。

盖勒特只是不停地画,他们自己都不记得过去了几天几夜,直到屋子里散落满了外送餐盒和啤酒罐,盖勒特含着琥珀色的酒吻他,他好像足足醉了很多天,直到盖勒特最后扔掉画笔,狠狠骂了一句他听不懂的语言的脏话,这幅画作完成了。

“如果你早出生几个世纪,我的阿不思,我就只能在卢浮宫的绘画馆膜拜你的形象,你的画像会与《土耳其浴室》和《岩间圣母》并列挂在一起。”他的金发凌乱纠结,眼眶青黑,嘴唇像久旱的河床那样干涸,然后他先是温柔,再试激烈地吻咬他,热切地耳语:“我要第二遍画你。”他的指尖像湿滑的画笔,描摹阿不思的眉眼,然后亲吻他的膝盖,赞美他的大腿,最后犹如闪电摧毁那两根神庙支柱。

“我爱你,”他仰起头,“至此,你在我的画笔下不朽。”

“我爱你,”阿不思回应,“至此,你在我的耳垂上同样不朽。”




快进,快进,让我们快进,相爱无非是每个白天和夜里的耳鬓厮磨,酒吧包间和桌球室交换香烟吸入尼古丁和铃兰花的瘟疫之瘾,高级餐厅里品酒论诗:阿赫马托娃,洛尔迦和拉斯克许勒,查韦尔河畔月光比情人撩拨。再快进一点,16倍速快进,城区街道上违法的涂鸦,牵手的奔跑逃脱,有意义的行为艺术,彩虹旗,被媒体放大再放大的亲吻,首映的戏剧和地下摇滚,吸入不知名疯狂的毒。

散文和柠檬,枕头和慵懒,稀见的长笛,踩碎紫罗兰的双足,绞结的床单,周日的盐,手风琴洒水车,岛屿玫瑰色。床站得像一条自由的船,它慢慢驶入大海最远的地方。整个夏天,没有什么使他们的梦枯萎,使他们的声音生锈, 使他们的身体长大,使他们的武器战败。爱是亲密无所依的短暂掏空,爱是从骨骼深处奏响的贝斯之音,爱是燃烧得太烈也太快的火焰。越烈,越快。

到了,抱怨,不情愿,争执。太过暴露的艳丽衣物和拒绝拍摄的DV,暴力的游行,持枪权的抗争,愈加荒唐的派对,愈加暴躁的脾气,对待悲惨的冷漠和敌意,被发现的致幻的药,堕落再往下是不堪的深渊。

暂停,看,一只天鹅形状的烟灰缸被摔碎,怒气的脸,血管爆凸,夹杂着俚语的脏骂。看,烟灰缸的玻璃碎片扎在脚背,不动声色的失望绝望,再有所觉悟,赤脚踩过肮脏破裂的画笔,掌心是颜料矿物味道的红。

他走的时候没有去管那些他们一起从荷兰人绘画中提取出来试图复原的色彩,群青、朱红、铅黄、骨黑、银白。茜草根磨碎就会是油滑的艳粉,青金石被洗净然后焚烧提炼出纯蓝,五倍子熬煮出蓝黑,牡蛎贝类粉末晒出灰白,调入亚麻籽油,工业批量生产之前颜料的制作。那就是他曾经认定的爱情的味道,腐败的植物,矿石的烟尘,海洋的咸腥,雨,酒精,石楠花香的味道。

走到门口,他摘掉那枚珍珠耳环,来,近距离看特写,他的耳洞已经愈合成干燥的创口,那枚银灰色光泽的珍珠被扎在花盆里的芒果叶,他头也没回,红发在月光下像愤怒燃烧的火光。





没有年轻人会永远不老,没有年老者不曾年少。况且阿不思现在也不算老,他的容貌在身边的中年学者中仍是突兀的美丽。现在他的脸庞爬上细纹,头发褪成铁锈的褐,用黑丝带束在脑后,温和的面容更似智慧的圣徒。

他没有再爱过,当年少时的恋人要他再次奉献身体让他作画,表面这次他们两个都会被画进去,他自己的大腿中间会被画上一把手枪以作为支持小部分躁动青年要求持枪合法的宣传,同时他将用那把手枪朝他射击。这是压死那匹骆驼最后的稻草,相反它一点都不轻飘飘,而是违背他观念与道德的沉重,他不能再说服自己:盖勒特·格林德沃本就不是和他灵魂相契,信仰相同的爱人。

后来他几乎再也没有听说过他的事,只知道因为在那荒谬的游行中使用暴力后被学院开除,被刑事拘留,然后很多年中都不知所踪。今天他突然想到他是因为在一本艺术杂志上,他看到编辑在大力推荐一位来自北欧的艺术家,他常年居住在斯堪的纳维亚,用身边一切原始的画材颜料:茜草根、青金石、牡蛎壳和稀奇古怪的海洋虫类提取出来的颜色作画。他画的几乎都是冰山漂浮,鲸类死亡的大海,以此来反对日本船队捕鲸的暴行,他画那些鲸鱼骨架带腐烂的血肉,画那些锋利的叉和镖刺穿它们的皮肉,他因此被捕鲸队袭击过,左胸上散落着铁砂子弹造成的伤口。

他换了名字,但阿不思一眼就认出来那就是盖勒特·格林德沃。他昔日金色的卷发不知道是褪成还是染成银灰色,短短地像钢钉一样竖在脑袋上,上臂的肌肉和疤痕伤口让他看起来像一个勇武的维京人。他画室的墙壁上都是海洋和鲸鱼,唯有一幅画上除了冰层和海,还有一位上身披着墨绿色海草,手持黄金三戟叉的年轻海神,直披在海面的红色长发,右耳上戴着一枚银灰色光泽的珍珠耳环,愤怒的神情像爆发的火山,岩浆滚入冰海。

阿不思盯着那枚珍珠耳环许久,他的耳洞已经长合了,那里现在只有一个微微鼓起来的象牙白色创口,比耳洞更不引人注目,但是摸上去无比清晰,时刻提醒着他那里一枚耳环曾经存在过的痕迹。

他在房间的床底下拉出一个快递邮包,扁扁平平,那里只装着两幅画,皱巴巴的莫德林塔顶上空的落日,皱巴巴的床单上裹着黑色毛皮的红发少年。邮包底部还躺着一只脏兮兮的珍珠耳环,耳针都锈了。他嗤笑一声,拿出那枚耳环,打开窗户,抡圆了胳膊,狠狠地在天空中抛出一道银灰色的弧线。

在那灿烂又短暂得像焰火一样的爱情里,他认知到的欢愉是错误的,片面的。欢愉在于细小,在于沉默,当人变成石头变成骨骼变成翅膀,又不发出赞叹的声响,才会发现他完美的形态,成了一种永恒的意象。一生中轻易的幸福混合着痛苦和丧失——现实不是人们所结合的那种感觉,而是走上泥泞的小路、穿过酷热和高远的天空,以及无尽延伸的大海,再继续走,经过修道院到旧别墅,再次回到那小路。在那里,人们方可知道,寂静和无风的意义。






引用:

奥斯卡·王尔德《又苦又甜的爱》

洛娜·克罗泽《欢愉在于细小,在于沉默》

德里克·沃尔科特《夏天的布利克街》

伊夫·博纳富瓦勒《香桃木》


可以大致带入一下这两个人的盛世美颜

模特Bartek Borowiec



模特Boyd Holbr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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