囚徒

别用一枝玫瑰纪念我,用铃兰,用苦艾。

【HP】配角的自我修养(二)

配角短故事第二弹,这次是三篇,分别是:

1.《座位》(莱姆斯·卢平)

2.《牵牛》(佩妮·伊万斯)

3.《狮心》(纳威·隆巴顿)




1.座位


莱姆斯·卢平第一个登上这趟列车,他前一天整个晚上都没睡着,太早就通过了九又四分之三站台进站,拎着破旧的手提箱径直走向车厢里的最后一个包厢。真安静,一个人都没有,还没有学生和送别的家长,也没有叽喳吵嚷不休的宠物,就只有他一个人,而他自己也比此时飘散着的晨雾更安静。

多少年没有回到这里了?十五年。他抬起眼睛凝视着窗外,十五年前他最后一次在这里下车——以霍格沃茨毕业生的身份。一切都一样,一切又都不一样,他第一次深刻地觉得列车和校园这些地方本质上都是一样的,以自己永恒的姿态承载太多人的喜怒悲欢,把怀念,悼念都暗自吞咽。

他坐在靠窗的位置,这里就是他的位置,这是他们曾经一直以来固定坐着的位置,包厢也是他们最喜欢的包厢。他的旁边是彼得,对面是詹姆,莉莉,小天狼星。他一坐在这里,那些被这间包厢封存太久的欢乐笑闹就从四面八方像空气那样被释放出来,一下一下痛击他以为自己早就麻木的心脏。

“暑假过得怎么样?莱姆斯,没有我们的陪伴。”

“好得不能再好了——”

“月亮脸可真让人伤心。”

“——除了我很想你们。”

“嘿,这才像个样子!”

“我很想你们。”他喃喃自语,我很想你们。悲痛之后却是安定,列车发出熟悉的轰鸣,车厢里的微妙的独特味道也一如十五年前一点也没有改变。他把箱子放在头顶上的行李架,脑袋枕在交叠在一起的胳膊上,一夜未眠的疲惫和这些年来终于再次“回家”的更深的疲惫袭击着他不再年轻,被病痛折磨老去的身体,他很快就睡着了,梦里一定是故人,每个人都快乐年轻,他们都活着,他们都双手干净,没有挚友的血,只有羽毛笔漏下的墨。



混乱的梦很长很长,就像有一天晚上床头的围巾不知怎么的缠在他的脖颈上,让他在梦里都感觉到束缚和窒息感却醒不来那样;更像是每月一次他不受控制地变成凶猛的野兽,仅在面对朋友时保有一丝理智的痛苦混沌。分院帽将他分入格兰芬多,那儿旗帜似海,掌声如浪;禁林里黑黢黢的树影,银色的月光;一起绞尽脑汁帮彼得把他们自己的论文拼凑出一篇看起来像新的的作业;尖锐利爪从他人类的指头上刀刃一样伸出,身体里巨大的野兽要挣脱他单薄的躯壳束缚......詹姆和莉莉在跳舞,彼得在吃一块香草蛋糕,小天狼星......小天狼星懒懒地窝在椅子上,和他有一搭没一搭闲聊。

“他们可真配,是不是?”

冷,寒冷,还是小天狼星的声音,他疯狂地大笑,眼里是野蛮荒凉的火,他为什么要笑?他的挚友因他的背叛死去,他们那么要好,比他们所有人都好,他为什么要背叛他们?在那之后,他曾计划去阿兹卡班探视他,事实上他已经提交了申请,想听他解释——如果他有解释的话。但是临行前他退缩了,胆怯了,小天狼星疯狂的,神经质一般的笑又浮现在他眼前。

“他姓布莱克。”

“他是我们的朋友。”

“他的家族都是斯莱特林。”

“但他是格兰芬多。”

“他的弟弟就是食死徒,如果他被策反了......”

莱姆斯·卢平无法说服自己。

冷,寒冷,不应那么冷.....下雨了吗?他猛地抬起头,从梦境的泥泞中挣脱出来,一身冷汗。他睡了那么久,天黑了,这说明快到霍格沃茨了,真的在下雨。但是灯灭了,车停了,四周一片漆黑,一种熟悉的恐惧席卷了他,伴随着车厢里学生们的惊叫。

“不在这儿!”有人急促地说

“我在这儿!”

“哎哟!”

“安静。”他说着点亮了魔杖,嗓音因太久的睡眠听起来粗粝沙哑,他现在是一名教授,有责任安抚这些慌张的孩子。

站在门道里的,被他手中摇曳不定的火光照亮了的,是一个摄魂怪,它的脸完全隐藏在头巾下面,一只手从斗篷里伸出来,这只手发出微光,灰色、瘦削而且结了痂,像是什么东西死了、又泡在水里腐烂了。一个孩子晕倒了,倒在座位下面,他不得不跨过他的身体,拿着魔杖走向那阿兹卡班的守卫。

“我们谁也没有把小天狼星布莱克藏在斗篷下面,去吧。”他说,那个名字从他的梦里出现在嘴边,念出来是难以言说的苦涩。

但是摄魂怪并没有动,它身上散发出来的气味让他作呕。

“呼神护卫。”他低低念道,紧紧抓住了梦里残留的一丝快乐的余温:詹姆和莉莉在跳舞,彼得在吃一块香草蛋糕,小天狼星懒懒地窝在椅子上,和他有一搭没一搭闲聊。

“他们可真配,是不是?”

从他的杖尖射出一阵淡蓝色的雾状光亮,那名为“快乐”的魔发驱逐了“恐惧”。

列车又开始行驶,车灯亮了,卢平才看清楚这个包厢里的三四个孩子,他们跪在地上,正在努力把昏倒的那个拖上凳子。

“哈利!哈利!你没事吧?”

哈利?他差点没站稳,飞快地看向那孩子,他紧闭着眼睛,一头不服帖的乱发和脸型的轮廓简直就是詹姆的翻版!更何况他也戴着一副眼镜,要说那不是詹姆的儿子,那才活见鬼。

那孩子睁开眼睛,伸手把眼镜向上推推,似乎摸到了自己脸上的冷汗。那双眼睛,绿色的眼睛,毫无意外属于莉莉的眼睛正茫然地望着他。他的心似乎被一只无形的手紧紧捏住了,这不是他第一次见到这孩子,上一次见面他还是个小婴儿呢。可是现在他在他面前,就像是另一个少年版的詹姆,这太难以想象了。 

“你没事吧?”那个红头发的男生紧张地望着自己的朋友。

“没事,”哈利说,“刚刚怎么啦?那个—— 那怪物哪里去了?刚才是谁在尖叫?”

“没有人尖叫啊。”
“但是我听到了尖叫声......”他向四周环顾,卢平稍微一想,就明白了他听到的尖叫声来自何方。

他走回自己的座位,掰开一大块巧克力,递给哈利特别大的一块,“给你,吃下去。对你有好处。” 

他们也都回到了自己的位置,有两个孩子出去了,现在包厢里有四个人,他,哈利,红头发男孩,还有一个女孩——很明显他们都是很好的朋友,那个女孩被他的晕倒吓得脸色苍白。

窗外的雨下个不停,卢平无法忽视那些孩子默默打量他的视线,他只是望着窗外黑夜中的雨线,忽视那命运的巧合:他假装不经意地垂下一只手在座位底部的背面摸索,摸到了一行用咒语刻上去的字母:Remus Lupin;就像哈利·波特的座位下也刻着曾经总是坐在那儿的一个男孩的名字:James Potter。年轻的男孩们总喜欢用这样的方式满足让自己在某种意义上成为不朽的心愿,这两排相对的座椅下刻着五个名字,除了那个不久前越狱的杀人犯,就只剩他还活着——而除了他自己,他们都以各自不同的方式不朽。    






2.牵牛


这个世界上只有佩妮·德思礼知道哈利·波特第一次展露自己的魔法是在什么时候:不是被迫剪去的头发一夜之间疯长,不是被逼穿上的丑毛衣缩小成巴掌大小,也不是被达力一伙人追打时跑着跑着不知道怎么就上了学校的屋顶。那是在一个温和的五月的清晨,弗农上班去了,佩妮带着达力和哈利(当然主要是达力)在家附近的街心花园里散步。

达力像一匹快乐健壮的小马,六岁的他跌跌撞撞跑着,惹得佩妮紧紧跟着,边笑边给他拍照。至于哈利,只要他不掉进池塘里和把衣服弄脏,佩妮根本不会去理会他。但是他哪儿也不敢去,畏缩胆怯地小跑着跟着佩妮。有时候佩妮很纳闷,那么小的孩子已经懂了她不喜欢他,似乎生怕她会把他趁机丢掉,去哪儿都紧紧跟着:不像达力那样要妈妈牵着手,甚至也不走在她旁边,只是保持着落后几步的距离,目光不离开她的衣角。

“妈!妈!有小花!”达力大呼小叫,一屁股坐在地上,他才不管自己裤子的衣料有多么昂贵呢,边喊叫边用手去拔。

那是一簇小小的,白色的小花,佩妮眼熟极了,似乎从哪儿见过它。她安慰自己英国遍地都是这种野花,白色柔软的花瓣,黄色的花心,倒过来像一条舒展的芭蕾舞裙。那曾是她非常喜欢的舞蹈,但是她从小就有一点肢体不协调。佩妮曾经喜欢——自从莉莉说过不喜欢这种舞蹈,但是在陪她上舞蹈课时随便摆了几个姿势就被老师夸赞说美丽优雅之后,她就再也不喜欢了。为什么今天会想到莉莉?佩妮茫然地望了望远处晴朗的天空,胃部猛地抽动着疼了一下:莉莉死了,她从来没有这么清楚地感觉到(甚至是看到放在哈利身上关于莉莉死讯的信件时都没有这样清楚),莉莉是真的死了。



莉莉死了,她们最后一次见面还是在她自己的婚礼上,因为担心莉莉抢了她新娘的风头,她没有像小时候约定的那样让她做自己的伴娘,莉莉祝福她的时候都红着眼睛。

高中毕业后佩妮离开了科克沃斯那座充满煤炭渣和工业雾气的废旧小镇,一个人到伦敦去学习打字,成为一名文员之后遇见了上司弗农·德思礼。她从来不觉得弗农像别人评价的那样愚蠢粗鲁,他是个好男友,后来对她来说也是个好丈夫。让她决定嫁给他的是:当佩妮胆怯地告诉他自己的妹妹莉莉是一个女巫,并且世界上真有这么一类人存在时,她已经做好了弗农抛弃她的准备,但是他没有,而是试探地问了一句,“我们不会和他们有什么联系,对吧?”

“不,不会,完全不会。”佩妮斩钉截铁地点头。

詹姆·波特和弗农·德思礼先天不和,他们在第一次见面时就让两个家庭不欢而散,并且称呼彼此为“肥头大耳的蠢麻瓜”和“不务正业的流浪汉”。在婚礼上,好在他们没闹出来什么乱子,他们在婚礼结束时离开去法国度蜜月,那是她最后一次见到莉莉:红发垂落在她无妆素净的脸颊上,她张开口欲言又止,只是摆摆手,向大家那样祝她蜜月旅行快乐。

到最后,她连她的尸体也没有见到,不清楚她为什么而死,不清楚她有没有遭受痛苦,只知道她死了,不在了,她的心病被剜除了,她也没有妹妹了。



“佩妮姨妈!”打破回忆的是哈利的声音,佩妮回过头,穿着明显肥大不合身衣服的哈利正兴奋地向她跑来,他拼命伸出来展示给她的手掌心里躺着一朵白色的,芭蕾舞裙子一样的花,神奇的是那朵花在他的掌心里像有呼吸一样,花瓣一张一合,仿佛是穿着舞裙的舞者在轻盈地屈膝——直立——屈膝——直立......

她的眼前两幅画面交错着:莉莉站在秋千旁,伸出的掌心里一朵白色的花颤动着开开合合,像有生命那样,她静静地感受着掌心里花朵的呼吸,愉快地凑近给她看,她后退一步,心里充满了嫉妒;舞蹈教室里身穿白纱裙的女孩们在老师的指导下重复着单腿屈膝蹲的动作,佩妮挺着胸脯站在把杆旁,挑剔地端详着镜子里自己的仪态,期待着老师的点评。她拥有纤长的脖颈和手臂,但因为太瘦和手脚太长总是显得有点肢体不协调,她努力让自己保持平衡,但是无意间在镜子里看到本来坐在凳子上等她的莉莉在老师的鼓舞下也比划着做了几个简单的动作,轻巧平稳,赢得了两个老师的赞赏......“你应该来学习!”老师们说,“你的先天条件那么好!”她的手指攥紧着把杆,甚至指甲抠掉了淡绿色的漆,镜子里的面容愤怒扭曲。

“拿开!滚开!你这个怪物!”思想没能跟得上动作,她听见自己不受控制地打掉哈利手上的花,又用鞋跟去踩,哈利吓得呆住了,达力嚷嚷起来:“你让妈妈生气了!你让妈妈生气了!”,也撒掉手里刚摘的花,用鞋底去狠命踩。她在一片混论的狼藉中看见哈利想要送给她的那朵花已经被踩得零散脏烂,但是它的生命里还没有死去,拖着残破的花瓣,仍旧在地上一张一合地呼吸,就像濒死的鱼。



这时她想到莉莉死前的最后一个圣诞节,那时候她们都有了儿子,但是已经很久没有见面了。她出于怨气寄给莉莉一只难看的花瓶,她一直记得莉莉的地址,一个叫做戈德里克山谷的奇怪名字的地方。佩妮忘了,在后来莉莉死去只后的某个深夜,一位尖长鼻子的老人造访了她的房子,催眠了她的丈夫,把她带到了戈德里克山谷。

那是个巫师聚集的小小村落,午夜时分只有依稀遥远的蜡烛灯光。村子里有几家店铺、一个邮局、一家酒吧、还有一个小教堂。当他们走过广场上一座刻满名字的方尖纪念碑时,老人告诉她只有巫师可以看到这里有三个人的雕像:一个头发蓬乱、戴着眼镜的男人,一个长头发,容貌美丽善良的女人,还有一个坐在母亲怀中的男婴。佩妮睁大眼睛,可是泪水让她什么都看不到。他告诉她人们为什么要纪念波特夫妇,告诉她莉莉因为什么而死,告诉她莉莉的死亡一点都不痛苦,一阵绿光,一个索命咒,一点伤口都没有,她立刻冰冷得像石头雕像。他还带她去看了那座莉莉生前一家三口居住的房子,描述它被咒语袭击后的塌陷和破败(由于魔法,她同样看不到),给她念房子前面有人立的一块牌子:

1981年10月31日莉莉和詹姆·波特在这里牺牲

他们的儿子哈利是惟一一位中了杀戮咒而幸存的巫师

这所麻瓜看不见的房屋被原样保留

以此废墟纪念波特夫妇,并警示造成他们家破人亡的暴力

佩妮泣不成声。

“收留那个孩子,作为报答,我可以满足你一个不过分的要求。”回到女贞路她的房子后,老人这样说,睿智的蓝眼睛望着她的。

“让我忘了这些吧,”她的声音颤抖着,紧紧揪着胸前晨衣的衣领,“太残酷了,让我忘了吧,我不能承受。”

“如果你真的这样想,”他说,“我会满足你,某种意义上来说遗忘是解脱痛苦和内疚的最好途径。

佩妮爬上床,哆嗦着把被单直拉到下巴的位置,贴近了一旁鼾声大作的弗农的身体,紧紧闭上眼睛。她不能,不能带着这些残酷的回忆活下去,内疚的痛苦会把她压垮,她一点也不能承受这些。那个世界拒绝了她,她一点也不想在和弗农生活时脑子里还充斥着“索命咒”,“戈德里克山谷”这些词语。她曾经知道过,也在莉莉的墓碑前留下眼泪,这足够了。

“一忘皆空!”





3.狮心


阿不思·邓布利多逝世了。

哈利·波特失踪了。

斯内普成为霍格沃茨的校长。

学校被食死徒控制了。


以上任意一条单独列出来都是一件令人难以接受的惨痛的事——对纳威·隆巴顿来说第三条尤其是——更何况它们加在一起出现,难怪越来越多的人笃定这次黑魔头赢定了,因为已经没什么可以阻止他的了。

但是纳威了解哈利·波特,那男孩是他认识的所有人中最传奇,也最勇敢的,甩开自己十个格兰芬多的距离。想想看,他做了那么多了不起的事:刚出生时他就用某种不知名的魔法打退了黑魔头;一年级他挽救了学校的宝物(纳威是这么听人说的);二年级解开了斯莱特林的密室之谜;三年级......三年级纳威不知道了;四年级他破格成为三强争霸赛的勇士还得到了冠军;五年级创立DA,教他们真正的黑魔法防御......

以上任意一条单独列出来都是一件值得大肆吹嘘的事,更何况它们加在一起是由同一个人办到的,并且他还不以为意。纳威有时候很羡慕哈利,但是他不知道应该从哪里羡慕起;但是他清楚地知道他只是羡慕哈利虽然不像赫敏那样聪明,罗恩那样家族庞大和睦,他只是羡慕他们俩本来拥有差不多的人生,但是哈利活得那么精彩,他是“救世之星”,而他只是“隆巴顿”,但是从“胖子小哭包”到“隆巴顿”也是一个进步,是不是?

“为什么总是我”这是纳威最常想到的一个问题。为什么总是他?一年级第一节飞行课上摔断脚脖子的是他,二年级被洛哈特放出来的康沃尔小精灵挂在枝形吊灯上的是他,三年级在卢平的引导下戏弄斯内普形态的博格特而被斯内普记恨整整一学年的是他,四年级差点找不到舞伴(还好金妮答应了他的邀请)的是他,五年级被同学撞破父母因为神志受损而永远住在圣芒戈的是他......他不想被自己的朋友知道这些,会觉得他除了拥有笨笨的脑子之外还有更值得可怜的,但是他永不以这一点为耻,他的爸爸和妈妈是最勇敢的巫师,他们是他最大的骄傲。

在霍格沃茨最常被嘲笑,被忽视的都是他,但是这次不一样了,应该站出来,第一个反抗卡罗兄妹暴政的,必须也是他。



纳威一直记得,是卢平教授第一个教会他要反抗。那是他教的第一节黑魔法防御课,出乎意料,纳威第一个被点名做示范 。博格特是可怕的生物,它能变成一个人心中最让他恐惧害怕的形象。老实说,除了斯内普教授,纳威最害怕的就是奶奶,但是这两者带来的恐惧完全不能相比较。奶奶虽然严厉但是爱他,而斯内普教授,除了对哈利充满恶意和厌恶之外就是对他了。一到魔药课他就总想逃避,更想哭。

那节课事后卢平教授找他谈话,说出了为什么他要引导他用奶奶的形象戏弄斯内普教授形态的博格特。

“真让我诧异,纳威,我不是说斯内普教授不可怕,而是或许你不知道,我认识你的父母,也知道他们被不可饶恕咒折磨成什么样子,你也一定知道那个人是谁。我曾以为你会害怕些别的——那些更值得你去恐惧的。”他给纳威准备了热茶和巧克力,言语温和。

纳威困惑地咬一口巧克力,“奶奶说那是莱斯特兰奇家的疯子干的,可我不知道她长什么样儿,我也没有见过她。每个人都害怕神秘人,可活着的人也没几个见过他长什么样。我是害怕他们,”他沮丧地低下头,“但我更怕斯内普教授,他最凶,也对我最差。”

“所以这是课上我要你明白的,纳威,还是那句话,我不认为斯内普教授不可怕,他对你确实很差,或许有一天你会弄明白为什么,人们不会有无缘无故的厌恶和喜欢之类的情感。但是这一点来说,他不是个好老师,令我最奇怪和气愤的是他对你造成的负面影响竟然超过了你最应该恐惧的恶人。”

“看到爸妈受苦和奶奶伤心的时候我最恨他们,”纳威的声音很轻,“我很想变勇敢,变厉害,总有一天要为他们讨个公道。”他的下颌收紧,咬紧着牙关,“但是现在,我还是很怕斯内普教授。他比神秘人更可怕。”

“会有那么一天的,纳威,”卢平教授鼓励他,“你也必须从心底里反抗斯内普教授,他对你的态度完全是不公正的,你有权利去反抗他。”

那天纳威聊得很开心,除了奶奶,没人和他聊他的父母,但是卢平教授说了他们的很多趣事,说了他曾在他母亲的怀抱里见过他,那时候他们是最幸福的一家三口。




“必须是我。”

纳威随意擦了擦脸上肮脏的脚印和嘴角的血迹,轻蔑地望着阿莱克托·卡罗,“喂,教授,你和你哥哥是手上沾染了多少麻瓜的血才代替脑子,被那个人重用的?”

“你竟然敢......!”暴怒的食死徒的魔杖尖朝他射出恶咒,他的脸上立刻像是被刀锋划过,淌出鲜血。

“必须有人反抗,人们才会有共同反抗的力量。”他昂起头,“必须是我,如果纳威·隆巴顿都站起来了,还有谁会缩在我的身后?”他这样想,手指在口袋里摸索到一枚金加隆。这是一枚假金币,但是他的手指触摸到金币侧面时,笑容却浮现在脸上。许多格兰芬多、赫奇帕奇和拉文克劳学生的口袋里都有这枚假金币,他们在休息室聊天,在图书馆读书,在被关禁闭受到折磨,在塔楼走廊凝望着窗外不散的灰色浓雾叹气。时候一到,这些假金币即将在各自主人黑暗的口袋里发烫发热,抚慰他们的伤口,鼓舞他们的斗志,在他们步履匆匆,身影交错,眼神隐秘地交流的瞬间,在他们最恐惧绝望的时刻,自无数口袋和紧握的手掌中散发出微弱但聚集起来就不可忽视的光芒。






从上一篇大家留言想看的人物里挑了三个最先想到从哪个角度去写的角色,莱姆斯部分灵感来源于外网哈迷脑洞。

《配角的自我修养》第一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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